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07-28 13:13

按照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110号)和《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,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示期

2023728日至87日(7个工作日)。

二、受理地点及电话

天津市生态环境局

地址:南开区复康路17号(300191

电话:87671826

三、公示要求

1.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(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

2.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,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
3.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

附件: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.pdf